浙江奉化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海捕虾保鲜剂专项执法检查
5月13日,浙江省奉化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渔船海捕虾使用保鲜剂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桐照码头和双山码头,检查各上岸捕捞渔船渔获物情况,发现浙奉渔12063、浙奉渔17015、浙奉渔16049等10条渔船的渔获物有海捕虾。检测人员立即对海捕虾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检测发现所有渔船的海捕虾二氧化硫残留都没有超过标准限量。
今后,奉化市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加强对海捕虾使用保鲜剂的监管,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告知书、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海捕虾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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