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养殖新闻今日起 四川眉山开展春季禁渔行动为期3个月

今日起 四川眉山开展春季禁渔行动为期3个月

发布时间:2016-04-24 01:21:32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记者 王琴)“你这卖的什么?”、“禁渔期间,野生的石刚鳅是不能卖的。”2月1日上午,东坡区渔政管理执法人员对眉山城区的餐馆,市场等涉鱼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





    上午9点,东坡区渔政管理执法人员来到眉山城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新开的野生鱼餐馆发放了书面的行政告知书,并进行口头宣传。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名为“河鲜馆”的老店正在销售野生的石刚鳅,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该家河鲜馆进行了780元的现金处罚,并没收了6.3斤的野生石刚鳅进行放江处理。

  “今天禁渔了,昨天下午就把船收回来了。”渔民刘春杰说,我们每年都严格遵守渔业法,保护野生鱼类,让生态更加和谐。

  据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长江流域春季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今天开始,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渔期正式开始了,眉山2016年春季禁渔时间为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为期3个月。

  根据规定,在禁渔期间,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渔具,禁止运输、销售、收购以及加工天然野生鱼类。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活动。

  “通过采取禁渔的方式,确保天然流域鱼类的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眉山市东坡区渔政管理站站长张继业,接下来,将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天然流域违规捕鱼和涉鱼餐馆,违规销售各种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

执法野生人员进行禁止
重庆市农委第三检查组抵丰督查渔船安全监管工作 江苏金坛市引导示范户培育“长江1号”优质扣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