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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废养蛙场中途冒出新主人 搭了棚子投了蛙苗该还吗

发布时间:2016-05-08 07:47:19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王乃玲图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 通讯员郭建波)在阿晃投了大笔钱将隔壁荒废的养蛙场修整一新后,一位自称是养蛙场主人的男子出现,一再要求返还场地。还,前期投入的资金等于打了水漂;不还,对方纠缠不休。阿晃陷入了两难境地。

  将荒废养蛙场据为己用

  在同安区莲花镇某村,阿晃租了块地养蛙。近来,养蛙效益不错,他一直寻思着要扩大养蛙场的规模。

  阿觉的养蛙场就在阿晃的隔壁。不过,因为经营不善,他的养蛙场效益远不如阿晃的。勉强维持了一段时间后,阿觉放弃了,离开了村子。此时,租赁期还未满。

  因长期无人打理,阿觉的养蛙场逐渐衰败。加上夏季台风的摧残,已经完全荒废。看着隔壁这情形,扩大生产规模的事被阿晃提上了议程。

  阿晃和阿觉的地都是向老炳租的,但老炳也算个“二房东”,“一房东”是当地村民阿靖。一次,阿晃向阿靖说出了自己想用隔壁养蛙场的想法。在阿晃的记忆里,阿靖向他打了保票,“他说直接用,碰到问题他来处理”。

  去年10月,阿晃开始整理隔壁的养蛙场,搭了棚子,投了蛙苗。

  中途出现新主人


  不久后,问题来了。另一人小青直接找到阿晃,称其已于几个月前向阿觉以3万元/年的价格租下了这块地,还花1.5万订了蛙苗,并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合同。

  阿晃傻眼了。可此时,阿靖却改口,否认其曾答应帮忙处理问题,并称此事与自己无关。

  花钱整理了养蛙场,还投了蛙苗,阿晃怎能说还就还。为了这事,小青和阿晃没少吵过。期间,小青还几次带人到养蛙场,要阿晃交出养蛙场,否则就砸了。双方有过肢体冲突,好在民警及时赶到,事态没有扩大。

  小青要求阿晃赔偿其租金及蛙苗订金损失4.5万元。对此,阿晃一直是怀疑的态度,“蛙苗投放时间在7月左右,他10月才来要场地,早就错过了投放季”。针对这一情况,小青有自己的解释,称其订的是“变态期”的蛙苗。

  僵持了几个月后,该纠纷通过警民联调机制来到了莲花司法所。

  折中方案调解成功


  莲花司法所调解员了解到,小青确实支付了3万元租金,有合同为证。但那1.5万元的蛙苗订金没有凭证,无法判定。对于阿晃而言,这部分钱要其承担,难以接受。

  摸清了双方想法后,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阿晃向小青支付2万元租金。蛙苗订金无法证明,阿晃适当补偿5000元。

  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但阿晃提出了新问题,小青是向别人租的地,万一租期内再有人提出新要求怎么办?

  “把这些钱寄存在公认的第三方账上,租期到了,再支付。”调解员这一建议让双方吃了定心丸,阿晃可安心经营,小青也不怕拿不到钱。

  今年2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36计】

  折中调解

  以“换”取胜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中,应该本着邻里和谐和有效利用土地的原则进行调解。”莲花司法所所长郭建波说,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是当事人的追求,尽可能降低各方的损失则是调解的追求。

  在养蛙场之争中,如果调解往“还”的方向进行,最终一方要损失前期投入,一方可能会因错过投苗季损失更多。“调解员得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了解双方的想法及可承受的损失范围,同时还要考虑现实情况,提出可行的方案。”郭建波说。将支付款项存在第三方处,也是保障各方利益的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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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小青双方损失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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