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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湖每天约200吨螺蛳被非法捕捞

发布时间:2016-05-11 01:10:37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停靠在鄱阳湖岸边的捕螺船。本报记者 徐黎明摄

    (记者徐黎明实习生王春)连日来,有关鄱阳湖非法捕捞螺蛳的报道引发关注。7月2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即日起到月底,我省渔政部门将在鄱阳湖县际行政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现象严重水域、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重点水域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越界捕捞的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渔业捕捞秩序,维护湖区稳定。

  非法捕螺已形成产业链

  近年来,随着捕鱼收入减少,一些渔民将目光盯向螺蛳,各种非法渔具亦花样翻新。数据显示,当前,鄱阳湖区每日有上百艘渔船捕捞螺蛳,每天约有200吨螺蛳从湖底捞起,一个月就有6000吨。

  “上个月,每公斤螺蛳售价1.2元,这个月降至0.8元。尽管如此,那些非法捕捞螺蛳的渔民仍然收入不菲。”据环保志愿者介绍,鄱阳湖螺蛳正在以一种灭绝的方式被捕捞,由此带来后果必然是水生物生态链被破坏。

  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螺蛳除了部分上百姓餐桌,大部分则流向江苏、浙江等地用做水产养殖的饲料,非法捕捞螺蛳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条。在鄱阳湖沿湖区多个码头,有专门负责捕捞的渔民和负责收购的老板、专门负责运输的车辆,还有直接用铲车装载螺蛳的专业队伍。

  “每天傍晚,在都昌码头等待装车的大货车排队等候,被捕捞上船的还有一些小鱼小虾。”当地渔民说,因为使用的网具是耙网,网格很密。

  对此,环保人士忧心忡忡。鄱阳湖生态专家说,采用这种网具,以机械化方式在湖底进行地毯式扫荡,势必改变湖底水草、贝类等水生物的生存环境。这些湖底动植物还是鱼儿和候鸟的饲料,过度捕捞会影响鄱阳湖鱼类和鸟类的生存境况。

  严打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行为

  现行的《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江西省渔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太宽松,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滥捕行为大行其道。为此,该局近期将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渔网网目调查,并邀请了网具专家参与。

  据介绍,此次调查,目的是要摸清鄱阳湖区的渔网网目使用状况,对其标准作出修改调整。调查结束后,将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对现行的《江西省渔业条例》需要修订的内容,一并提交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对法规进行修改。

  针对愈演愈烈的非法捕捞螺蛳行为,省渔政部门在鄱阳湖开展专项整治。据介绍,此次涉渔综治维稳及非法捕螺专项整治从7月23日起,为期9天。涉及都昌、永修、星子、湖口、鄱阳、余干、南昌、进贤、新建等县。渔政部门将联合水警展开行动,全面巡查鄱阳湖区渔业水域,重点巡查抚河塘南段水域(老抚河径口老桥至昌万桥一带水域)、金溪湖、焦潭湖、南疆湖(杨喜洲)、东湖、瓢山周边等跨市、跨县交界重点水域,老爷庙江豚保护区、龙口江豚保护区,以松门山水域为中心的水域,蛇山至黄金咀、新建县昌邑茶湖等纠纷易发水域。

  “我们将严厉打击机械吸螺、机动底托网、电镀炸鱼、使用密眼定置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据介绍,渔政执法部门还将开展凭证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打击破坏江豚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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