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渔港监督处被农业部评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经实地考核、择优推荐,经由国家农业部专家评审、集中公示,日前,锦州市渔港监督处荣获农业部2015年度“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此次全国共有29家机构获此殊荣,锦州渔港监督处为辽宁省渔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近年来,锦州渔港监督处扎实推进渔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本着“立足基层,服务渔民”的原则,不断增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献身渔业、服务渔业的意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队伍文明执法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积极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一系列跨部门跨行业合作惠民举措。锦州市2015年的渔业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锦州渔港监督处将以荣获“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继续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依法规范履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渔民,为建设现代渔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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