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养殖新闻山东滕州荆河区域严禁非法捕鱼

山东滕州荆河区域严禁非法捕鱼

发布时间:2016-06-18 09:17:03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背着电瓶和逆变器,网兜上缠绕一圈铁丝,将通了电的网兜放入水中,就能电晕小鱼,此举不但破坏生态环境,还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8月13日,记者从市水产服务中心获悉,为改善我市荆河水系的生态环境,净化域内水质,在丰富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生活的同时,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我市近日出台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秀美荆河区域内实施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若发现违规者将进行严厉处罚。 

  据市水产服务中心渔政监察管理办公室郑英杰科长介绍,在近年来的渔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对我市荆河水系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我市专门出台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我市所辖荆河水域内,包括河流、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非法制造、销售捕鱼工具,严禁印刷、宣传、发布、经营非法捕鱼广告。对于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相关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郑英杰科长表示,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电鱼、炸鱼、毒鱼举报制度。市民发现非法捕鱼行为时,均可向渔政、公安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举报。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

规定我市进行非法渔具
安徽合肥巢湖南路螃蟹一条街呼之欲出 已有24户螃蟹商入驻此处 陕西汉中城固县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