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三门县:重拳出击,陆上查获60余吨违禁渔获物
自5月20日浙江省启动“最严”幼鱼保护攻坚工作以来,沿海各县市区相关执法部门在海上、港口、码头、市场、加工厂、养殖场等全方位严查严处。三门县执法船艇昼夜在海上以及码头、港口巡查,严打海上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以及非法捕捞偷运船舶利用码头卸货转运等行为。目前海上捕捞、运输销售的现象已基本绝迹。
同时,三门县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海洋渔业、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清查非法渔获物来源和交易渠道,并以此为契机,制定相关整治方案全面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召开经营户会议,亮明态度,不得运销违禁渔获物;加强对饵料经营户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的违禁饵料销售;积极帮助经营户寻找青占鱼等合法的饵料货源,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引导,鼓励使用配合饲料;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岙口、码头、高速入口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堵违禁渔获物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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