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石浦查获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记者张伟海 通讯员陈婷
6月17日,石浦边防派出所与渔政部门联合开展海上执法行动中,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水产品6200余公斤。
据石浦边防派出所陈警官介绍,当天开展海上联合巡逻执法时,在象山沿海附近发现三艘船号分别为赣榆渔12172(自编)、浙普渔68799(自编)、浙临渔21858(自编)的渔船,正在使用流刺网作业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将三艘渔船扣押,并将船上的36名船员传唤至石浦边防派出所进行询问。
目前,金某、王某、钟某等36人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日12时起,东海等地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人员怀有侥幸心理,无视伏季休渔期禁渔相关规定,干起非法捕捞勾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