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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3-22 04:26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为进一步提升台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理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业务能力,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2016年11月3日至4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在椒江召开。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处、执法支队负责人及全体执法人员,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分管领导、行政许可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华兴到会作动员讲话,他结合行政执法呈现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就当下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对参训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专业性强,执法人员应树立自觉学习、学无止境的意识。二是要带着问题去学习。培训是为了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和办案技巧,应认真梳理执法实际问题,使自己的学习培训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工作之余的集中学习机会难得,应静下心来,认真学、虚心学,把问题弄清楚搞明白,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杜华忠作总结讲话,肯定了今年尤其是“两战”以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希望各位执法人员在今后工作中注重“攻守平衡、守住底线、讲究艺术”,认真领会本次培训会的内容精神,有效提高自身办案能力、业务能力,为台州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再创佳绩提供助力。

    培训会上,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姚石京、市政府法制办秘书行政处副处长陈键伟分别就《关于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与《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新政策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重点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并与参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另外,市局综合处处长卢昌彩就海洋与渔业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七五”普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王仙平就《渔政部门办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工作规程》有关具体执法办案要求等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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