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溢油索赔案一审判决 养殖户索赔诉求被驳回
    贺业才等原告诉被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263案,青岛海事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1年6月,二被告合作勘探开发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和C平台发生溢油事故。之后,贺业才等养殖户分别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均认为溢油事故造成其养殖损害,请求法院判令康菲公司予以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或与中海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对比国家海洋局牵头组成的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发布的报告所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水污染范围图》,原告所指称的养殖区均不在受污染海域范围内。在蓬莱19-3油田溢油处置中,相关部门在山东近海和岸滩共采集送检油污样品89个,经鉴定均与蓬莱19-3油田油样不一致。
 
大部分原告未提交证明养殖合法性的有效证据,其养殖收入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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