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养殖新闻底播海鲜打捞不再受“禁渔”限制

底播海鲜打捞不再受“禁渔”限制

发布时间:2019-03-24 01:54:53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6月12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获准实施。即日起,本市划定的9类特种海产品中,人工底播养殖的产品将不受“禁渔期”的时间限制。这意味着休渔期内,市民可以吃到肥美的养殖海鲜。

  人工底播海产品不受“禁渔”限制

  近年来,随着特种海产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生物科技的进步,本市特种海产品由过去以天然野生资源增殖为主,发展到目前以人工育苗、底播增养殖为主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修改后的《条例》共计四章二十八条,对特种海产品资源的保护、特种海产品的增养殖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范,具有较强的大连特色。

  记者看到,《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在原《条例》第三章“特种海产品的增养殖管理”中第十四条后增加一条规定:“在增养殖功能区从事特种海产品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不受本条例第七条关于禁渔期规定的限制。”

  这意味着今后,大连底播人工养殖的特种海产品,不再受禁渔期时间约束,“全年无休”进行打捞。

  本市底播增殖海产品年产值过百亿

  记者了解到,原《条例》规定的出台是基于当时特种海产品的人工底播增养殖规模小,没有形成大批量商品化生产,在禁渔期禁止采捕是必要的。但随着海洋生物育种和人工底播增养殖技术的广泛应用,原《条例》中规范的9种特种海产品有8种实现了人工育苗繁殖,全市特种海产品资源总量与1994年相比增加了近20倍,传统的依赖“禁渔期”保护增加特种海产品数量的意义不大。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王克清介绍,本市已建立了总面积达5525.27公顷的特种海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区。截止目前,全市特种海产品增养殖区面积扩大到32万公顷,占可利用海域面积的45%。底播增殖的特种海产品年产量达到13.8万吨,产值109亿元。近10年来,大连特种海产品由过去以天然野生资源增殖为主,发展到目前以人工育苗、底播增养殖为主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迫切需要针对当前特种海产品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及时调整特种海产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方式,以更好地适应渔业产业的生产需求,促进本市海洋牧场建设和渔业生产的发展。

  王克清表示,在增养殖区域内,有条件的放开对特种海产品的采捕限制,有利于维护从事特种海产品增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增养殖单位和个人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特种海产品资源种群数量增加的良性循环,也有利于我市沿海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解禁”有利于增加海产品数量

  对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会不会导致特种海产品种群数量的减少?王克清表示,恰好相反,禁渔期适度放开采捕限制,不仅不会导致,而且还能激发企业和个人加大种苗投放量,增加种群数量。

  大连市9特种海产品,是指大连沿海海域特有的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刺参、皱纹盘鲍、栉孔扇贝、光棘球海胆(紫海胆)、海刺猬(黄海胆)、香螺、脉红螺(红里子)、魁蚶 (赤贝)、栉江珧(簸萁蛤)等地方名贵海产品。目前,这9种特种海产品中,除栉江珧外,其它8个品种都成功实现了人工育苗繁殖。由于特种海产品市场开发价值大,企业加大了种苗人工繁育的投入力度,仅刺参等4种特种海产品每年人工种苗量达25亿只,其中约15亿只底播于本市增养殖海域。

  由于禁渔期与大连的旅游旺季高度重合,特种海产品采捕与市场需求的矛盾突出。适度放开对特种海产品的采捕限制,不仅能进一步提升本市渔业经济发展特色,而且可促进特种海产品冷链物流加工、海上休闲垂钓、潜水采捕、特色餐饮等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特种海产品的附加值。

  记者杨旭

  提醒

  特种海产品捕捞“红线”未变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了解到,虽然《条例》对人工底播海产品的禁渔期采捕时间进行解禁,但企业仍然要严格执行合法捕捞的规定。在禁渔期采捕增养殖区内,底播增养殖的特种海产品必须是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企业或者个人,而且要符合有关采捕规格和许可的规定。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

海产品特种养殖人工
山东潍坊市安丘市一男子偷完海参偷鸡肉 赚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山东东营市到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对接合作项目推进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