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渔业船舶检验处全力推进“船证不符”整治工作
    近日,丹东渔业船舶检验处根据《丹东市整治海洋渔业船舶“船证不符”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对丹东籍海洋渔业船舶开展“船证不符”整治工作。
此次“船证不符”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急,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丹东渔业船舶检验处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船证不符”整治工作。一是克服困难、争取最大工作时限。验船人员加班加点、早出晚归,牺牲周末和休息时间,全力推进此次“船证不符”整治工作。二是规范钢质渔船船名标识的管理。对未按照农业部《渔业船舶船名规定》和《钢质渔船船名制作与安装标准》要求焊接船名、船籍港标识的,一律不予检验。三是加强对船载终端设备等配套安全设备的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渔业船舶身份识别电子标签、AIS船载设备和渔业船舶北斗的渔业船舶不予检验,从而确保船名标识、检验标识、电子身份证保持一致性,有助于渔船管控手段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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