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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渔业生态保护区今年完成渔民退捕

发布时间:2020-10-25 01:00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巢湖 2019 年夏季虾汛将于 6 月 18 日开始。为落实全面禁捕要求,保障湖区正常管理和生产秩序,保护区内渔船等生产设备收回、渔民补助资金发放,都需在夏季虾汛开始之前全部结束。《实施方案》明确,将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在今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随后,协议收回的渔船等生产设备由相关县(市)政府统一拆解,按照一船一档的原则建立船舶 拆解档案 。在今年 12 月 31 日前,县(市)政府在渔船拆解完成后,应及时将退捕转产协议、渔船拆解档案、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省巢管局,由省巢管局办理渔船证书注销手续。

  此次退捕转产对象涉及庐江县、巢湖市渔民 1342 户,渔船 2144 艘,其中庐江县辖区 244 户 404 艘,巢湖市辖区 1098 户 1740 艘。在完成保护区渔民退捕转产的同时,合肥还鼓励保护区外捕捞的巢湖渔民自愿退捕转产转业。

  渔民退捕转产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易产生社会矛盾。对此,《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好保护区内与保护区外的关系、退捕与再就业的关系、禁捕与打击非法捕捞的关系等,及时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省巢管局将加大持证渔船管理和湖区执法力度,杜绝渔船进入保护区非法捕捞作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也将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沿湖村民(居民)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全面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登记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可引导组建公益组织或行业协会,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巡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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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渔民转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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