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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5-11-28 00:23:51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联合开展渔用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鲁牧质监发[2015]9号)要求,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结合全市渔业生产实际,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了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水利渔业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食安办、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等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泰安市2015年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五部门联合文《关于印发2015年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水渔字〔2015〕14号),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组织召开了由市食安办、市水利渔业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人、业务科长,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食安办、水利(水务、水产)局、公安局、畜牧局、工商局分工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明确职责和人员分工,落实了相关责任,对专项整治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全市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各自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项整治队伍,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措施扎实有效,治理稳步推进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整治目标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渔用药物、饲料和无证生产水产苗种,在渔用药物、饲料经营和水产养殖生产环节中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得到全面落实和提升。整治重点是以渔用兽药、渔用饲料、水产苗种为重点,加大对渔药、饲料经营门店、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水产品生产产地违禁药物使用、无证苗种生产行为,以及经营违禁药物的行为,坚决查处危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行动开始后,对全市水产养殖场点、渔药(渔用饲料)销售点以及其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环节开展了“地毯式”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大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85家次,查处问题并责令整改6起,发放宣传材料985份,指导培训500人次,未发现违规使用国家禁用渔药等违法行为,投喂饲料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为确保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组织市2015年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在市水利渔业局党委委员、南水北调局局长李旭光同志带领下,重点对东平县、肥城市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两县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督导检查,督查组认为两县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市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作出了贡献。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与两县进行了交流和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督导组建议以本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渔业投入品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渔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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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专项渔业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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