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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养鱼用药“十忌”

发布时间:2015-06-14 08:40:30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技术

  随着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健全,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禹城市水产局为渔民编写池塘养鱼用药“十忌”对全市水产养殖过程中药物的正确使用进行了规范说明。

  一忌不对症施药。池鱼生病后,要根据鱼的症状、品种、水质和饲养管理情况,准确诊断,对症施药。病因不明时,切忌乱用药。

  二忌用药量不准。全池泼洒的药物一定要准确计算用量,做到适量用药。如果用药量过少,起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过多,则易造成药害。

  三忌在鱼饥饿时投药。在投非内服性药物前应先喂鱼,以免在饥饿时误食一些非内服性药物而造成副面影响。

  四忌同时泼洒多种药物。当鱼池内同时发生几种鱼病,需用几种不同的药物进行治疗时,应切实弄清这几种药物合并用药的后果,如果两种以上药物合并应用后,各药的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或抵消,则应避免。

  五忌清晨用药。消晨水温较低,水中溶氧量不高,加之鱼的耐药能力低,故这时用药易引起鱼浮头甚至泛池。

  六忌浮头时施药。鱼浮头的主要原因是池水中溶氧匮乏,如果在鱼浮头时施药,药物分解过程中耗氧大,这样极易造成鱼类大批死亡。

  七忌使用失效药物。药物因存放时间过长及保管不当等原因易导致失效,凡失效的药物不能再用。因此,在用药时要注意药品的生产保质期限。

  八忌阴雨天用药。阴雨天池水溶氧低,用药后易加剧池水缺氧,所以应尽量选择晴好天气施药,以利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九忌施用未溶解的药物。用药时要根据固体药物的特性,用开水、温开水或河水充分溶解后方可使用。带有未溶颗粒的药液禁用,以免降低药效和鱼类吞食后引起中毒死亡。

  十忌逆风泼药。应顺风泼洒,以借助风力的作用将药物均匀溶于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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