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桂阳县:打击违法销售渔具行为
    为保护桂阳县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第三十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规定;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2017年8月4日,桂阳县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对城区所有渔具经营店进行了大清理、大整治。重点清理整治了违法销售电鱼机、电鱼电瓶及电鱼网具等电鱼设备。对店主开展了一对一《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并进行了检查登记,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违规渔具限期清除销毁。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