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畜牧水产兽医局开展水产苗种生产质量监管督查
    为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养殖源头安全,确保我市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持证率100%,杜绝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根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产苗种生产质量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湘潭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湘潭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科、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联合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从5月份开始,开展水产苗种生产质量监管督查。
    5月5日,水产执法人员检查了湘乡市江岸鱼苗场、江花养鱼专业合作社、大益养鱼专业合作社3家水产苗种场。在检查过程中以主要养殖品种、关键生产环节以及禁用药物为重点,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各项记录(生产、用药、销售)、亲本质量以及苗种生产过程用药情况(包括药品仓库)、水产苗种检疫证明和质量检验证明等方面进行检查,认真排查可能会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向渔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提高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依法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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