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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禁渔在即 农业部组织开展禁渔制度可行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9-02-07 03:22:11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于3月8日发布公告,将于今年内组织开展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禁渔制度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告指出,渔业渔政管理局今年内将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当前三个流域内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及涉渔组织和个人、渔业管理部门等对实施松花江、辽河和海河禁渔制度的建议和意见。调研地点初步确定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市)。

公告指出,调查研究工作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牵头,相关科研单位参与,研究制定出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禁渔制度初步方案。方案将在对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现状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保护优先、统筹兼顾、便于执法的原则制定。

公告要求,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沿岸各省(区、市)要以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内各县级行政单位为统计单元,提供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及增殖放流情况、渔政执法力量配备及渔民基本情况、渔船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捕捞生产情况等渔业发展相关统计资料。

公告要求,沿松花江、辽河和海河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于4月10日前将分县统计资料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并积极配合专家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于10月15日前将松花江、辽河和海河流域禁渔制度初步方案报送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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