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开展春节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初级水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海渔业〔2018〕2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遂食安委办发〔2017〕31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遂食安委办发〔2018〕1号《遂昌县食品安全“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2月8日—10日,遂昌县组织骨干力量对全县水产养殖大户进行了春节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实地查看了养殖生产现场,对药品和饲料的存放、三项记录、追溯体系建设、尾水处理情况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和询问。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仓库中渔药杂物混放、饲料堆放不规范等现象,检查组工作人员在现场一一指出,并对养殖业主放发了整改督办单,令其限期整改。着重提醒各养殖业主,要增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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