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渔政局在九江召开长江干流江西段和鄱阳湖全面禁捕工作座谈会
  会上,各个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保护区禁捕工作情况,共同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各自的建议意见,问题主要集中在渔民转产转业资金来源、后续纳入社保政策支持等层面。同时参会的四位渔民代表也进行了发言:他们与国家大政方针保持一致,对于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也是大力支持,他们将以后的生存养老问题放在首位,希望政府能够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指出:在长江、鄱阳湖保护区内的传统捕捞业已经是夕阳产业,捕捞渔民主要集中在45岁-60岁之间,年轻人很少再将其作为择业选择;并解读了中央一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等文件精神,长江生态修复将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目标,保护区禁捕势在必行。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提出要想做好长江、鄱阳湖全面禁捕工作需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全国范围内的干流、重要支流在禁捕工作上具有普遍性,可以适当借鉴参考,秉持“一湖一策”实施原则,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在鄱阳湖区域内禁捕摸索自己的经验方法,科学制定“一湖一策”退捕方案;
  二是处理好重点与一般之间的关系:突出重点,带动一般,重点要向专业渔民倾斜,兼顾非专业渔民,使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流域内最终实现生态修复这一目标;
  三是处理好当前退捕与今后管理之间的关系:在稳步推进退捕工作的同时更应注重发展现代渔业,可从渔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渔业社会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着手,积极构建现代渔业体系,促进江西省渔业今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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