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水产站对市地产鱼进行二次自检
    针对包头市水产品养殖周期的特点,中秋节、国庆期间是包头市地产水产品大量上市时间,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包头市农牧业局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包头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16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农发[2016]10号)要求,包头市水产站于2016年9月13日对我市水产品养殖基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养殖场户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饲料,不得使用违禁药品,要完善养殖过程中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注意养殖过程所用鱼药休药期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随机抽取17个样品,送至包头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对其是否含有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三个项目进行精准检测。同时随机抽取19个样本送至包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快速检测。
    通过水产品检测工作的长期开展,使各大养殖基地(场户)进一步明确了水产品的养殖要求和技术规程,为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分析,科学指导生产,巩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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