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天台县水利、市监联合开展违禁渔获物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东海伏季休渔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近期天台县水利水电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关中心农贸市场多次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在城关中心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水产品销售摊点全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非法售卖省人大《决定》中规定的违禁渔获物,包括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并详细询问了摊主的进货来源,要求各经营户按规定保存好水产品的进货记录和进货凭证,强调伏休期间不得销售违禁渔获物。除在一家经营摊点上发现有1.4公斤冰鲜龙头鱼依规给予没收外,其余尚未发现有违禁渔获物。
    据悉,在9月16日浙江省伏季休渔结束前,该县水利与市场监督部门将根据上部有关部门“一打三整治”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渔业执法工作,不定期地对市场开展非法销售违禁渔获物的检查。(天台县水利局供稿,天台县法制办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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