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水产站协助农业部对市流通市场水产品进行2016年第四次抽检
    按照农业部《关于协助开展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及时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现状,保障水产品的消费安全。10月20日,包头市水产站配合农业部指定的西安质检中心工作人员,对包头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2016年第四次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共随机抽取了包头市润恒城农贸物流中心、和平村农贸批发市场三户250公斤以上暂养池的9个样本、包头市友谊蔬菜水产农贸市场3个样本、永盛成超市(神华店)3个样本,共有鲤鱼、草鱼、白鲢鳙鱼、对虾、鳜鱼和加州鲈鱼等7个品种15个样本。主要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喹诺酮类等五个项目是否超标,目前已送至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
此次检测是农业部对包头市流通市场2016年度最后一次抽检,经过多次抽检检查,使经营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购销台帐、开展进销货验证索票等程序,加快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并要求市场管理方对经营户的经营活动严加管理、定期抽查。为确保包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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