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市2017年小龙虾政策性保险
1、保险标的:小龙虾。 
2、保险对象:从事小龙虾养殖的农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单位保额:每亩800元。 
4、保险费率:5%,即每亩投保费用为4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50%(补贴20元)、农户承担50%(自交20元)。 
5、保险责任:(1)龙卷风致使围网破损而造成的逃逸;(2)内涝超过围网的高度造成的逃逸;(3)旱灾;(4)甲壳溃烂病、纤毛虫病、小龙虾白斑综合征病毒病、黑鳃病、褐斑病、水霉病、肠炎病、软壳病。 
6、保险期限:(1)种苗:每年的9月1日开始至第二年2月28日终止。如提前全部捕捞完毕保险责任即行终止;(2)商品虾:每年的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终止。如提前全部捕捞完毕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7、理赔标准: 
赔偿金额=不同养殖期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程度×损失面积×留存率×(1-绝对免赔率) 
损失程度=(单位面积平均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养殖数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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