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实施扶持政策 拓宽小龙虾流通渠道
该政策扶持对象为本省收储规模为300吨以上(含)的小龙虾加工保鲜收储企业。补贴范围为收储本省小龙虾养殖场(户)积存的小龙虾。
一是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对我省所有从事小龙虾生产加工经营的担保业务,按0.5%/年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同时,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
二是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省财政对小龙虾加工收储企业3月10日至4月20日间的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率为银行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限3个月。(出处:湖北日报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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