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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冷水滩:禁渔期查获首例非法电鱼案

发布时间:2021-05-20 01:27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6月10日,冷水滩区渔政执法人员在湘江干流冷水滩段黑狗滩水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电鱼案。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据了解,期渔期以来,该区共收缴“地笼”网300余个,但查获非法电鱼行为还是首例。

    6月10日下午4时45分左右,冷水滩区渔政执法巡逻人员驾驶渔政执法冲锋舟巡逻至港子口村老虎岩时,有村民示意,前方有渔船在用电打鱼,执法人员开足马力全速追击,在距黑狗滩约300米时,看见一艘船头架着电鱼竹竿正在用电捕鱼的涉案渔船。涉案船主似乎发现了渔政执法冲锋舟,立即扭转船头冲入沙堆浅水区域,致使渔政执法冲锋舟无法驶入。执法人员一边请求增援,一边小心驾驶冲锋舟强行入浅滩,涉案渔船主见渔政执法人员不顾安危入浅滩追击,又急忙开动渔船冲出浅滩,飞快逃向上岭桥港子口村黑3组由沙堆形成的浅水窄河道,渔政执法冲锋舟紧紧咬住涉案渔船。5时10分左右,待冲锋舟驶进黑3组浅水窄河道时,涉案渔船主已弃船逃窜河边深山之中,任凭喊话就是不出来。

    经现场勘查,船上装有柴油机1台、发电机1台、大功率增压脉冲1个、电线数十米,以及电动电阀、网绞等非法设备设施,船仓中存有鲤鱼、鳊鱼和小杂鱼等渔获物7斤。

    经查实,涉案船主为熊金发,现年51岁,系高溪市镇七里坪村人。当天下午熊金发闲来无事,加之又是周未,抱着侥幸心理到河里电鱼,没想到刚到河里不久,就碰到了渔政执法巡逻人员。因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从2013年起,每年4月1日-6月30日,是湘江干流禁渔期。今年禁渔期,冷水滩区在加大禁渔宣传的基础上,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护渔执法。特别是6月6日“全国放鱼日”,永州市畜牧水产局联合冷水滩区畜牧水产局开展了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向湘江冷水滩段投放了800万尾苗鱼以来,该局实行连续7天24小时值班蹲守,确保放流鱼苗的适应新的环境,顺利融入放流水域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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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冷水冲锋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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