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养殖危害水域环境 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发5份检察建议
经调查发现,辖区内赤土乡、隆木乡的牛蛙养殖户主要是承包当地村民的农用耕地,对耕地进行简单开挖形成养殖池,不但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而且养殖池仅仅只是进行简单的安装进排水管道后,便大规模投放蛙苗,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使用渔用饲料等进行高密度养殖,饲料用药不规范、病死体处理不当、养殖废水处理不到位等对耕地耕作层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破坏。
调查后,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该区有监管职责的农业农村局等3个职能部门和牛蛙养殖所在的2这个乡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为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能够解决问题,该院通过采取集中宣告送达方式,以期在整治牛蛙养殖污染问题上做好协作配合,形成公益合力。
集中宣告送达会上,该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当场表示,5个职能部门一定要依法依规做好整治工作,乡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各职能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与检察机关在督促关停养殖、恢复农田原貌、禁止养殖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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