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拆除未取得船网工具指标非法建造渔船并罚款
林某和郭某某在未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渔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月20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依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拆除已建船体,并处罚款二万五千元。这是浙江省台州市2021年对未取得船网工具指标非法建造渔船开出的首张罚单。
规范渔船建造行为保障渔船安全生产的首道关口,更是防止不法渔民违规建造“三无”渔船,避免出现“一证多船”乱象的重要环节。台州市渔政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建造渔船打击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建立“一厂一册、一船一档”巡查台账,重点检查有无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船检部门有无核发开工令、受理初次检验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修造渔船企业行为。(出处: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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