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数量略有增加
从案件类型分布情况看,涉及长江流域的310起案件中,电毒炸鱼案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38.0%,数量为118起,比上月减少5起;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案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32.26%,数量为100起,比上月减少1起;禁渔区内捕捞案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12.26%,数量为38起,比上月增加10起;涉渔“三无”船舶案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15.16%,数量为47起,比上月增加14起;其他渔业违法行为案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2.26%,数量为7起,比上月增加3起。详细情况见图1、图2。
图1 案件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2 案件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案件地域分布情况看,11月份涉及长江流域的案件受理数量与10月份数量相比有所增加,案件发生50起以上的省份为湖北省、江苏省,湖北省占长江流域受理案件的比例为18.65%,数量为58起,比上月增加17起;江苏省占长江流域受理案件的比例为16.40%,数量为51起,无增加。除以上省份外,江西和河南等地举报数量仍占比较大。详细情况见图3、图4。
图3 受理案件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4 受理案件省际月份对比图
(出处: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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