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出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组合拳
一是强化问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拟定了《山东省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已于8月24日完成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环节,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出台。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省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沿海重点渔区进行了两轮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警示。针对海洋牧场平台这一新兴业态人员密集的特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省政府于8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旅游旺季海洋牧场平台安全警示,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
四是强化重点环节明察暗访。省海洋与渔业厅班子成员及执法机构通过暗访海岛、渔港、海洋牧场平台,及时发现渔业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沿海两个县市渔业安全事故或隐患责任主体进行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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