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蜀山区一起“长江禁渔”案件成功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
该案查办于2020年8月,三里庵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梅山路“长江鱼馆私房菜”店内张贴的店堂广告以“长江鱼馆复工大酬”、“9.9元吃长江美味鱼”字样为噱头吸引顾客,而实际经营中使用的鱼类水产均从农贸批发市场进货,系是普通养殖水产,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罚款627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成功查办,是全市乃至全省全面落实国家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具体体现,起到“查案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批”的效果。(出处: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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