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县渔政联合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查阅了各养殖单位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并检查各养殖单位渔药、养殖饲料仓库是否存在使用违禁渔药、假劣渔药和人用药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另外,执法人员检查各养殖单位办理水产品养殖许可证、开具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赋码情况,推动落实食用水产品产地源头相关管理责任。
从检查情况总体来看,仓库现场未发现有违禁药品,在养殖过程中没有使用禁药,但是,个别养殖单位未能完整做好“三项”记录,对出售水产品未及时给予源头赋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有关养殖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养殖单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各种日常管理,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水产品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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