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南县开展春季禁渔宣传 确保“禁渔”工作成效
    根据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为巩固我县保护渔业资源成果,实现“湘北明珠、生态南县”的宏伟目标,我县从2月29日至3月8日,在全县所辖天然水域及12个乡镇沿沟、港、渠、路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共出动渔政执法船、艇12艘次、宣传车47台次、参加宣传人员28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960份、张贴通告、标语960张、悬挂横幅136条,累计宣传路程1275公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春季禁渔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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