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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水产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03-22 00:07:13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近几十年我国水产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也随之加大,从而诱发各种水产疾病等爆发日趋频繁,每年有 1/10 养殖面积发生病害,年损失产量在15-30%左右。渔药在水产病害的防治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大大减少了水产病害对养殖农户和养殖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了我国渔业的发展,已然成为现代水产养殖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然而,渔药的不规范使用同时也给水产养殖业蒙上了阴影。
  我国水产养殖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尚在起步阶段,渔药生产企业整体研发能力较弱,生产技术水平不高,渔药经营销售环节乱象丛生,不容乐观的渔药质量状况给渔药的规范使用带来了严重威胁。不仅如此,不规范的渔药使用还会污染养殖水体,不仅养殖动物存在药物残留,同时也使得水体中动植物体内或底泥中也会有药物残留。渔药残留对人类及环境的危害表现为长期积累性的,严重的会产生致癌、致突变、致畸、和诱导耐药菌株的产生等。
  近几年,连续发生的几起水产药品造假及药物残留超标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主要水产品销售,制约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从而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度,目前渔药监管体制逐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当前我国具有渔药生产资质的兽药企业有 314 家,主要集中在北京、山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四川、广东等地。
  当前我国渔药产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那么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应该有哪些对策呢?
  1基础理论研究滞后
  渔药生产企业研发意识薄弱,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在对渔药产品制定药物的剂量、给药时间和频率及休药期缺乏依据。
  2生产企业良莠不齐
  目前大多数渔药生产厂只具有中小规模,不具备研发能力,生产设备落后,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含量不高。由于薄弱的研发能力,大部分只能对原药进行简单的混合、分装,少部分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就当前而言,鱼病的爆发频繁,但是专用渔药种类少,病原耐药性增强,因此我国现在渔药行业的发展已不能满足水产养殖发展的需求。
  同时渔药产品的质量也没有得到较好的把控,产品质量和效果不稳定,或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含量与标签不符。还有部分企业完全靠炒作概念向水产养殖户推销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如向对虾养殖户在养殖水体明显较好的时候,依然推销微生态制剂或是菌类制剂,广告夸大产品作用和用途。
  3流通环节混乱
  目前我国兽药和渔药经营企业,其中大部分是“夫妻店”、“百货店”、“小门店”。大多数经销商所出售的药品相似,价格类似,且规模不大,造成了渔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促使经销商利用所谓的技术讲座,购买返点等促销手段进行市场垄断。甚至还有的经销商没有合法经营证,出售假冒伪劣的渔药、禁用药、原料药或人药,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养殖户的利益。
  4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我国渔药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多部门管理造成渔药管理漏百出。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目前主要是以罚款和吊销执照为主,缺少量化标准,容易造成“以罚代治”的现象。不过尽管当前我国渔药产业存在一些问题,但在经济市场的推动下整个行业还是在不断发展的。
  就我国渔药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我们还应采取更多积极的措施和对策。
  1加强渔药理论基础的学习
  不论是渔药企业亦或是养殖户都应对渔药的药动学及药效学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正确规范使用。同一种药品在不同水产动物中的体内代谢存在差异,且在不同环境下(如盐度、温度、溶氧)使用对动物的药学影响也不相同,所以弄清这些才能将鱼类药品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渔药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应做到科学用药,应清楚合理的休药期对于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性。
  2强化GMP和GSP认证
  渔药审批部门应当严格执行 GMP 和 GSP 认证的资格审查制度,同时养殖户在购买渔药的时候要看清认证标志,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对于不具有生产销售资格的企业和经销商的药品坚决不能购买使用,同样执法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保障渔药市场的稳定和通畅,避免养殖户购买不合格渔药而蒙受经济损失。
  3养殖户甄别渔药,经销商良心出售
  作为经销商应该以养殖户为中心,以满足养殖户的需求为出发点,良心向水产养殖户出售药品,销售国家允许使用的低残留药物,不进行概念炒作,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论是养殖户或经销商都应该根据当地养殖具体情况,水产疾病的发生规律以及不同的养殖产品合理使用药品,不能“病急乱投医”,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养殖户在购买渔药的时候首先检查一下内外包装,购买注明“兽用”标志、生产许可证号及批准文号的产品,注意检查注册商标,检查购买的渔药是否是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产品。留心“三证”,即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
  4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渔药的药审、药监、药检等职能部门应进行系统管理,完善信息记录和追溯机制,加强“加工记录”、“销售记录”、“养殖记录”的检查力度。
  总之,目前我国渔药的发展已进入调整期,水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渔药发展的先决前提条件。渔药的国家标准化审批、渔药企业 GMP 规范化生产、渔药经营 GSP 规范化销售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专用渔药、生物渔药、疫苗类预防渔药、生态环保型渔药、环境修复类渔药、诊断制剂和中草药是我国渔药未来的发展方向。(中国水产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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