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贵州两省区签订渔政管理协作协议
    2015年5月21日,贵州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签订渔政管理协作协议,并就渔政管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河池市水产畜牧局、河池市下辖11个县以及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黔南州渔政站、罗甸县、瓮安县、贵定县、龙里县、福泉市渔政部门同志。
    首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粟永华与省农业委员会总畜牧师分别代表两省区签署渔政管理协作协议。协议包括建立交界水域渔政执法、珠江流域护渔巡航、禁渔渔船管理、交界水域渔事纠纷处置、渔船碰撞事故调查处理、渔船遇险救助六项协作机制等内容,并明确通过成立协作机构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得以保障。
    随后的交流会上,大家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解决办法、应对措施作经验交流,不论是广西的“以渔民管渔”,还是贵州的村委会河段承包都得到了充分肯定,最后,大家对给渔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和船舶导航仪、购买意外保险等达成共识。(撰稿 陈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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