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暂缓对日本鳗贸易禁令提案,但提案资源调查
公开信指出,台湾、日本、中国、韩国等国共同同意的日本鳗资源管理措施(放养量上限),最大的问题是“违法交易情形令人相当忧心”。并指出东亚地区针对防止滥捕的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另外,由于欧洲鳗已经无法进行国际交易,现在美洲鳗以及热带鳗种在东亚地区取而代的成为需求急增的物种。因为信息不足,导致阻碍了有效的资源管理,所以具有公信力的研究及调查是必要的。
去年(2015年),日本、中国、韩国与台湾四国共同创立一个称之为“永续鳗鱼养殖联盟(AllianceforSustainableEelAquaculture;ASEA)”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负责推动东亚各国执行鳗鱼资源的管理及养护工作,期待能有效管控日本鳗资源量。欧盟此次的要求,等于是将日本鳗是否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二物种的争议,宣告在下一届会议中决战。各国必须加快脚步,做好日本鳗的资源管理与养护,否则恐将难逃日本鳗被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二物种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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