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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带城桥河道有人用渔网捕鱼 捕鱼者称养几天后销售

发布时间:2016-05-16 09:05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记者 王小兵)众所周知城区河道里的鱼能起到改善水环境、保证水体生态平衡的作用。然而昨天上午,在带城桥路与竹辉路附近的带城桥河段却出现不文明的疯狂捕捞现象——一名非法捕捞者竟明目张胆地在河道里大肆撒网捕鱼,直到记者赶到制止,这名捕捞者才悻悻离开。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市民王先生买菜途经带城桥路,发现不少人正在河道边围观,走近一看,发现有人用渔网在河道里捕鱼。“一网下去有20多条鱼被捕上来,大多是鲫鱼,一条青鱼还有七八斤重呢!”王先生可惜地说,这些鱼都是政府放养的,是为了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这样被人非法捕捞也太不应该了,希望相关部门管管。接到王先生的反映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只见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乘坐用泡沫板制成的简易“小船”在友谊宾馆附近的带城桥河段撒网捕鱼,“小船”放有两个塑料桶,桶内已经装满了鱼,大约有五六十斤。不一会,这名男子就开始收网,随着网慢慢收起,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被捕捞。记者注意到,一网下去确实能捕到二三十条不同品种的鱼。

    经过打探记者了解到,捕鱼男子家住上方山脚下,家里也是养鱼的,他捕的这些鱼先放在自家的鱼塘里养一段时间,等鱼没有味道了,再到市场上销售,这些鱼一般要卖10多元一斤。

    “你知道在城区河道里捕鱼属于非法的吗?”当记者询问这名男子时,男子表示:“不知道!”经过记者的制止,这名男子才离开现场。随后,记者把这一情况向市容市政管理局作了反映,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城区的河道是不允许垂钓和捕鱼的,对于城区河道出现非法捕鱼的现象,他们会加强巡逻,一经发现便会及时制止,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呼吁市民不要到城区河道里捕鱼,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锋表示,公共河道内的鱼主要来自于政府或单位投放,用于保护水体生态的,属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所以一些人不顾禁令垂钓或拉网捕鱼,都侵占了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环境,至少是不文明的行为。对于捕鱼、电鱼谋利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予以严查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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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河道记者相关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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