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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一村民内河沟渠电鱼5.2斤 被拘留三天罚款500元

发布时间:2016-05-29 07:51:06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近日,潜江市周矶管理区一村民因非法电力捕鱼,被治安拘留三天罚款500元,这是该市今年首起因电鱼被治安拘留的案件。

    3月31日下午,兴隆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周矶管理区滕头园西边的长白渠中电鱼。接报后,兴隆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将正在实施电鱼的一对夫妻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同时通知周矶管理区农业局和市渔政局派人联合办案。
 
    经查,3月31日中午11点多,周矶管理区前进分场的孙某和其妻携带背负式电鱼工具,驾驶电动三轮车到长白渠实施电鱼行为,电鱼过程中,孙某负责着水裤下水电鱼,其妻负责看护电动三轮车。至下午3点多被查获时,孙某共电捕鲫鱼、黑鱼、泥鳅共5.2斤。据当事人供述,这已是其今年第三次到长白渠实施电鱼。
 
    3月31日晚,兴隆派出所民警在查清案情并将此案报市公安局审批后,给予孙某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市渔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孙某给予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周矶管理区农业局对其妻进行了批评教育。
 
    潜江市渔政局和市公安局就此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希望广大市民携手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不要使用非法手段进行捕鱼。否则,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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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区派出所拘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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