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三举措加强渔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基本普查,监督水产养殖企业建立化学投入品购买领用记录。二是配合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对我市鲍鱼苗种生产单位进行抽检,以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为试点,实行示范区内渔药统一配送。三是开展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三项记录”、违规用药和检测结果药残超标的违法违规案件。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