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违法盗鱼被拘留
    7月13日,市渡口镇居民聂某甲(男,30岁)、聂某乙(男,43岁)两人因在西湖渔场盗窃鲜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11时许,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毛里湖渔业生产秩序及湿地生态资源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巡查。行动中,民警巡查至渡口镇李阳村1组与西湖渔场交界处,发现违法行为人聂某甲、聂某乙正在湖边偷钓,遂将其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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