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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民拖欠买鱼钱后消失 法院强制以鱼抵现困难多

发布时间:2016-06-05 08:14:20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拽鱼网、跳鱼塘 “你们谁敢捞” 

  法院强制执行有多难,看昨天这一幕就知道了



孙某的亲戚阻拦捕捞队下网 

孙某的一名亲戚跳进鱼塘阻拦,强制执行不得不暂停 

  2013年,鱼贩李某从亮子(化名)等人处买了10万元左右的鱼,一直没有付款。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玩起“失踪”。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法官来到李某前妻孙某所在的鱼塘强制执行,要以鱼抵现,遇到孙某亲属的阻挠。 

  拖欠买鱼钱后“消失” 

  法院强制以鱼抵现


  2013年8月23日,李某一次性从亮子的鱼塘拉走成鱼贩卖,共计货款4.2万余元,之后李某写了一张欠条。经多次催要,李某只在2013年10月底还了1万元。亮子于是起诉至金水区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归还欠款,但他躲起了“猫猫”。 

  据法官介绍,还有4人遇到了和亮子一样的情况,被欠的钱多则4万多元,少则千余元。 

  昨天上午,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位于黄河大堤不远处的金水区姚桥乡一鱼塘。在此之前,法官已经查明,李某和前妻孙某曾共同打理这个鱼塘。 

  前妻亲属阻拦 

  称鱼塘和“老赖”没关系


  执行现场,孙某拿出了离婚证。2014年5月12日,李某与孙某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显示,婚后无共同债权债务,若有债务,则在谁名下由谁承担。 

  孙某称,双方已离婚,鱼塘中的鱼和李某没有任何关系。 

  “你们2014年离的婚,这些钱是李某2013年欠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法官解释。 

  孙某的亲戚们闻讯赶到,据他们介绍,李某是孙某再婚丈夫,此前孙某前夫去世,李某属于上门女婿。这个鱼塘是孙某前夫家的财产,虽然李某和孙某共同生活十多年,但李某近两三年来基本“见不着人”,更别说为鱼塘作什么贡献。 

  有人跳进鱼塘 

  阻拦强制执行


  昨天中午12时许,亮子和另外两名申请执行人请来了捕捞队,准备下网捞鱼。这时,孙某的一名亲戚跳到鱼塘里,阻拦捕捞队下网:“看你们谁敢捞。” 

  执行法官说,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有债务,则在谁名下由谁承担”,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对第三人没有。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孙某的公婆已七八十岁,为避免意外发生,强制执行不得不暂停。执行法官说,针对暴力抗法的情况,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将对抗法人员做进一步处理,该案件将择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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