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现场指挥整治漳河水库非法捕捞行为
4月18日晚,联合执法小组开展今年第一次联合执法活动。参与严打漳河水库非法捕捞行为的市公安局、市渔业监察支队、漳河渔政站及钟祥、沙洋、掇刀、东宝渔政人员20余人兵分多路,严查非法捕捞行为。市水产局鲁方学局长亲自参与并现场指挥。
当晚10时许,执法小组驱车前往漳河水库渔政码头时,在路边发现一电捕捞者(背负式),执法人员当场控制住捕捞者,该村民称没有在漳河水库电捕鱼,只是在水沟里打些小龙虾。鲁方学局长现场严肃指出,根据我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电捕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生态平衡的不法活动,严禁一切电捕鱼行为。经教育该村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行动小组考虑到该村民认错态度较好,且又是初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电捕捞器械后,教育放行。
次日凌晨2时许,由鲁方学局长亲自蹲守的快艇在雨淋河汊发现一名电鱼捕捞者,并当场抓获,查扣一条划子、一个电瓶和一个电捕鱼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案件将通过行政处罚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目前,此案仍在办理中。
下一阶段,荆门市还将继续开展对“一江十二库”打击非法捕捞的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加大对漳河水库和汉江荆门段两大水域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有效保护我市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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