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承诺做到渔业不减产、渔民不减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将抗灾复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成立抗灾复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研究制定救灾措施和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抗灾救灾减灾第一线指导服务。
二是组织修复水毁工程。组织和引导受灾地区紧急行动起来,抓住降雨间歇,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修复受损的渔业基础设施,并全力排涝,防止二次受灾。
三是做好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对受灾的池塘,及时摸清鱼种存塘情况,采取补放鱼种或并塘的办法,科学设计放养品种、规格,保持合理的养殖密度。同时加大灾后死鱼的打捞及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大外逃鱼类的回捕力度,强化养殖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巡塘、池塘消毒、水质调控,防止泛塘和重大疫病发生。
四是扎实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印发《渔业洪涝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送到受灾渔民手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现场指导。
五是确保渔区社会稳定。针对连片养殖水面漫塘、养殖鱼类窜塘、养殖户争抢逃逸鱼类发生矛盾等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联合,妥善处置渔事纠纷,严厉打击汛期电打鱼行为,维护灾后渔区生产秩序。及时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及受灾渔民的安抚工作,稳定受灾渔民的思想情绪,并动员他们坚定战胜洪涝灾害的决心,树立夺取不减产不减收全面胜利的信心,扎实有序推进灾后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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