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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级新闻媒体到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四支队辖区采访伏休后期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6 07:26:22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8月6日-7日,山东省总队组织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省级媒体记者赴第四支队辖区对伏休后期管理工作进行新闻采访。

    媒体记者跟随第四支队所属中国海监4091船出海检查,现场了解伏季休渔情况。在72渔区巡航时,听取了第四支队海上执法情况介绍,并登临驻守渔场的中国渔政37307船(寿光市),采访了一线执法人员。


   媒体记者随船出海巡航检查

媒体记者拍摄海上巡航执法

    今年伏休以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四支队和滨州、东营、潍坊3市及11县(市、区)渔政执法机构群策群力,密切协作,积极应对辖区海岸长、区域大、范围广,渔船数量大分布散,辖区渔业基础设施薄弱,大马力渔船进港停靠困难,异地坞修情况多,海蜇管理难度大、辖区执法力量薄弱等众多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着力抓好海上联合执法,组织辖区渔政船成立执法编队在特定时段对管理重点、难点水域开展同步执法检查、区域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行动,支队领导随船带队现场指挥调度,先后查处40余艘违规渔船,按照“谁查获谁处理的原则”一律执行“海查陆处”,依法严格实施处罚,对抗拒检查的违规渔船予以拉坞扣押,有力地震慑了伏休违法行为。二是着力抓好港口督查检查,抽调辖区执法骨干先成立港口交叉督查组,由支队领导带队开展了联合交叉执法督查,先后检查渔港码头11处,抽查渔船60艘,核查转港坞修渔船27艘,责令市、县落实停泊地渔船10艘;组织潍坊市、东营市、寿光市、滨海区执法人员成立核查组,赴荣成对54艘异地坞修渔船逐一落实船位,加大了渔船管控力度。三是着力抓好渔业船员管理职责履行。召开了辖区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辖区渔业船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宣贯落实农业部和省厅有关渔业船员管理政策,明确支队、市、县三级渔业船员管理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渔业船员培训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向市、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下放移交了渔业船员管理名册档案,自8月1日起按照新的管辖分工全面落实渔业船员监管责任。协调省渔业船舶协会寿光办事处积极开展安全技能教育,先后在东营市河口区和寿光举办3期渔业船员培训班。对经考试合格者,加班加点打印制作证书,及时发放到了渔民手中。实施精细化综合执法,对查获的伏休违规渔船进行多要素多环节执法,对不按规定配备船员行为一并作出处罚,由此扭转渔民认识,让船员管理制度得到更好贯彻落实,奠定保障渔业安全的基础。针对莱州湾海蜇7月31日已截止捕捞、毛虾8月16日即将开捕等特殊情况,第四支队继续强化辖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力度,对重点海域实施连续巡航执法检查,对重点港口实施船位排查督查,保持打击伏休违规高压态势,确保伏休圆满收官。

    3个小时巡航执法结束后,记者全面查看了羊口中心渔港渔船停泊休渔秩序,随同执法人员到寿光市造船厂开展了执法巡查,观看坞修渔船标识牌,详细询问监管措施。

    通过采访调查,媒体记者对第四支队辖区伏休管理予以高度认可,认为措施落实到位,海陆管控有力,休渔井然有序,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大伏休宣传报道力度,做好伏休社会舆论引导,为保障伏休后期管理形势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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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渔业渔船船员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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