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8月6日-8日,江苏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对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中听取三县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台账,并对水产养殖企业(户)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有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鱼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情况。
本次检查养殖企业(户)27家,未发现使用违禁药品,并对5家记录不完善的养殖企业(户)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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