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
现场抽样
样品现场制样
样品包装、加封查验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1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7】21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5月26-6月5日,分别对我市阜沙镇、港口镇、三角镇、横栏镇、三乡镇和大涌镇16家养殖场的草鱼、对虾、乌鳢3个品种共30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涉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指标。同时,渔政执法人员对被检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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