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中心渔港一期工程档案通过初步验收
    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省档案局的委托,8月12日,市档案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温岭市档案局等3家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温岭中心渔港一期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组按照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要求,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并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情况进行了抽查。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各类文件材料收集基本齐全,签章手续基本完备;档案分类、组卷基本规范;档案实现全文数字化,数字化质量较好,符合档案信息化的技术要求;档案保管条件良好,能够满足安全保管的需要,经综合评议,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同时验收组建议对部分项目文件材料进行补充归档,注重原件收集,加强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力度,做好竣工验收阶段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水产养殖网版权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用户提供或网络收集,本站不担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若发现企业、产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