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当前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交流了各省(区、市)机构调整的情况,并就2019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分配方案和新形势下监测工作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强调,《动物防疫法》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对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尽快建立新形势下的疫病监测工作机制,扎实做好2019年国家疫病监测工作。
  会议指出,科研、高校、外检等机构的水生动物防疫技术部门是我国水生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支撑力量,应积极配合各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做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这项基础性工作,为确保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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