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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从2月1号起封湖禁渔 核心区全年禁捕

发布时间:2021-02-03 01:25编辑:水产百科归类:养殖新闻

  今天(1月30日)上午,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太湖将在2019年2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太湖水域全面实施封湖禁渔。

  相比往年的封湖禁渔,今年最大变化就是:为了加强太湖核心区三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从今年开始,太湖核心区全年禁止渔业捕捞作业。与此同时,东太湖围网养殖已于2018年底全面移交拆除,收回养殖权,该水域将全面恢复为常规渔业水域。考虑到生态环境建设和周边渔民渔业生产方式调整的需要,该水域仅安排流动渔具作业。

  江苏省太湖渔管办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封湖禁渔制度,在全国内陆湖泊最早实施封湖禁渔,几十年来为太湖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在长达7个月的封湖禁渔期内,省太湖渔管办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加强封湖禁渔期法治宣传和渔政执法,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圆满完成了封湖禁渔期管理目标。2018年,太湖渔业总体上呈现产量稳、规格大、价格高的特点,尤其是青虾、银鱼、翘嘴鲌等水产品产量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据统计,全年太湖渔业产量6.96万吨(其中网围养蟹产量2790吨,捕捞产量6.68万吨),渔业产值7.3亿元(其中河蟹产值3.5亿元,捕捞产值3.8亿元)。2018年通过渔业捕捞过程,共计从湖中移除氮2400吨、磷303吨、碳6200吨,相当于节省除氮费用1.1亿元、除磷费用0.7亿元、除碳费用1.2亿元,合计创造环境效益达到3亿元,充分体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2019年,省太湖渔管办将进一步加大资源养护力度,优化渔业资源增殖养护措施,合理调整放流品种,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加强封湖禁渔期法治宣传和渔政执法,推进东太湖渔业生态修复。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耿昊东 郭彧 江苏新闻广播/钱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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