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全面开展《2017年浙江省海洋禁渔休渔的通告》
现场解答群众问题
执法人员深入全区各重点渔村张贴通告
近日,洞头全面铺开《2017年浙江省海洋禁渔休渔的通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等涉渔新制度宣传贯彻工作。
自3月9日起,洞头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区各重点渔村、港岙口、农贸市场等涉渔场所,开展《通告》、《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并在餐饮服务场所,向相关人员解读新制度,截止目前,已张贴、发放宣传资料260余份。
下一步,洞头将把2017年禁渔休渔、幼鱼保护的新制度宣传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采取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宣传对象为切入点,开座谈、登渔船,全方位展开涉渔新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兴媒体正能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营造严格执行休渔政策、保护幼鱼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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